规范需要平时编码过程中注意,是一个慢慢养成的好习惯
1.基本原则
强制性原则:
1.字符串的拼加操作,必须使用StringBuilder;
2.try…catch的用法
try{ }catch{Exception e e.printStackTrace(); }finally{ }//在最外层的Action中可以使用,其它地方一律禁止使用;
try{ //程序代码 }catch(Exception e){ //为空,什么都不写 }//在任何场景中都禁止使用
try{ }catch{Exception e throw new runtimeException(e);//最优先采用的写法 }finally{ }
1.对于捕获后,不知道干什么事情或者也不知道怎样处理的情况,就不要捕获异常,留给外出层去捕获处理;
2.返回类型为集合的,在方法声明中必须使用泛型,必须在javadoc中注明什么情况下返回null,什么情况下返回空集合。
3.对于方法、变量声明范围要采用如下优先级:private、protected、public,对于变量要采用如下的优先级:局部变量、实例变量、类变量,如果必须要采用实例变量或类变量的情况下,要保证线程安全性,如有可能尽量采用ThreadLocal保存实例变量或类变量;
4.如果不是必须,不要在循环中去定义变量或者new 对象;尽量在需要的最后一刻才去new 对象;
5.如果不是必须,不要在循环中去用try…catch;
6.类中对于比较复杂的逻辑要采用行注释的方式进行注释,java代码中绝对不允许采用块注释(/**/)进行注释;
7.Java类的名称第一个子母必须大写,有多个单词组成的,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
8.jsp的文件名必须全部小写;
9.Spring的bean配置文件名必须小写,格式为xxx.bean.xml,xxx.bean.xml配置文件中的<bean id=”” ,此处的id,就是将类名的第一个字母小写放到此处。
10.xwork的配置文件名必须小写,且遵循xwork_xxx.xml的格式书写,其中XXX是业务名称的缩写;
11.日志的处理,
if (log.isDebugEnabled()) ex.printStackTrace(); else log.error("从数据库删除: [" + entity.getClass().getName() + "] 实例失败", daex); throw new PersistenceException("从数据库删除: [" + entity.getClass().getName()+ "] 实例失败", daex);
12.代码中严禁使用System.out.println()进行调试输出,如果要使用调试信息,必须使用log.debug()。对于必要的信息使用log.info()进行输出;
13.类中不要出现无用import,可以采用IDE工具进行优化,类提交前进行代码的格式化;
14.有业务逻辑处理的类必须写junit单元测试类;
15.国际化的支持:ftl模板中不允许出现中文字符,要全部放到相应的properties文件中,properties文件要放到和Action类同样的目录中;ftl的编码要全部采用UTF-8的格式;properties文件的命名:中文:Action名称+“_zh”+“_CN”.properties,英文:Action名称+“_en”+“_US”.properties
16.一个程序文件最好不要超过2000行
17.尽可能缩小对象的作用域,这样对象的可见范围和生存期也都会尽可能地小,尽所有可能优先采用局部变量,实在没有办法用全局变量的,优先采用ThreadLocal来处理。
18.一个方法所完成的功能要单一,不同的功能封装为不同的方法.
19.尽可能的处理异常或转换异常,不要一味的包装异常
20.如果对象在某个特定范围内必须被清理(而不是作为垃圾被回收),请使用带有finally子句的try块,在finally子句中进行清理。
21.对于把一些逻辑相关的类组织在一起,可以考虑把一个类的定义放在另一个类的定义中,这种情况推荐使用内部类(比如界面层中的事件响应等)。内部类拥有所有外围类所有成员的访问权。
22.对成员变量的访问最好通过getter/setter方法,这样能够保证访问的合法性,以及代码调整
23.优先选择接口而不是抽象类或具体类。如果你知道某些东西将成为基类,你应当优先把它们设计成接口;只有在必须放进方法定义或成员变量时,才把它修改为具体或抽象类。接口只和客户希望的动作有关(协议),而类则倾向于关注实现细节。
24.使用java标准库提供的容器。精通他们的用法,将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。优先选择ArrayList来处理顺序结构,选择HashSet来处理集合,选择HashMap来处理关联数组,选择linkedList来处理堆栈和队列,它对顺序访问进行了优化,向List中间插入与删除的开销小,但随机访问则较慢。当使用前三个的时候,应该把他们向上转型为List、Set和Map,这样就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以其它方式实现
25.数组是一种效率最高的存储和随机访问对象引用序列的方式,但是当创建了一个数组对象,数组的大小就被固定了,如果在空间不足时再创建新的数组进行复制,这样效率就比ArrayList开销大了。所以必须明确使用场景。
26.尽量使用”private”、”protected”关键字。一旦你把库的特征(包括类、方法、字段)标记为public,你就再也不可能去掉他们。在这种方式下,实现的变动对派生类造成的影响最小,在处理多线程问题的时候,保持私有性尤其重要,因为只有Private的字段才会受到保护,而不用担心被未受同步控制的使用所破坏。
27.禁止后台业务代码使用如下代码
try{ something() }catch(Exception ex) {} new Exception()
2.类编写规范
类的结构组织,一般按照如下的顺序:
1.常量声明
2.静态变量声明
3.成员变量声明
4.构造函数部分
5.Finalize部分
6.成员方法部分
7.静态方法部分
8.这种顺序是推荐的,在实际开发中可以按照一定的尺度修改,原则是程序更易读。如对方法的排序按照重要性,或按照字母顺序排列或按照方法之间的关系排列。
9.每个方法(包括构造与finalize)都是一个段。多个变量声明按照逻辑共同组成一个段,段与段之间以空行分隔。
10.类声明时,要指出其访问控制,一般为没有修饰符,public,和private。
11.方法与方法之间,大的部分之间都需要以空行隔离。
12.编写通用性的类时,请遵守标准形式。包括定义equals()、hasCode()、toString()、Clone(实现Cloneable接口),并实现Comparable和Serialiable接口
13.对于设计期间不需要继承的类,尽量使用final
3.变量编写规范
1.对成员变量, 尽量采用private
2.每一个变量声明/定义占一行(参数变量除外),如
int a; int b;
比int a,b; 更容易读, 更容易查找bug
3.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初始化,一般在声明时初始化
4.变量的声明要放在程序块的开始位置
如
public void myMethod() { int int1 = 0; // beginning of method block if (condition) { int int2 = 0; // beginning of "if" block ... } }
一种例外情况是在for语句中,定义声明不仅不占一行,还在表达式内部,完全采用Eclips生成,如:
for(int i = 0; i<100; i++)
5.数组的申明采用 <数据类型[] + 变量名>方式如
char[] buffer;
而不是
char buffer[];
4.方法编写规范
1.对成员方法,不要轻易的采用public的成员变量。主要的修饰符有public, private, protected, 无
2.空方法中方法声明和函数体可都在一行。如: void func(){}
3.方法和方法之间空一行
4.方法的文档注释放在方法的紧前面,不能空一行。
5.避免过多的参数列表,尽量控制在5个以内,若需要传递多个参数时,当使用一个容纳这些参数的对象进行传递,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和可扩展性
6.方法中的循环潜套不能超过2层
7.对于设计期间不需要子类来重载的类,尽量使用final
8.每个方法尽量代码行数尽量不要超过100行(有效代码行,不包括注释),但必须保证逻辑的完整性
9.接口中的方法默认级别为protected,只有很确认其它子系统的包会调用自己子系统的接口中的方法时,才将方法暴露为public.
5.语言使用及书写规范
1.避免变量的定义与上一层作用域的变量同名。
2.方法与方法之间用需要用一空行隔开
3.局部变量在使用时刻声明,局部变量/静态变量在声明时同时初始化
4.在与常数作比较时常数放在比较表达式的前面如:
if(“simpleCase”.equals(obj))… if(null == obj)….
5.return语句中,不要有复杂的运算。
6.switch语句,需要一个缺省的分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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